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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豫昌建材有限公司年烘干30万吨湿砂项目
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声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对“巩义市豫昌建材有限公司年烘干30万吨湿砂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巩义市豫昌建材有限公司年烘干30万吨湿砂项目
建设单位:巩义市豫昌建材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小关镇口头村,占地面积3400m2。本项目产品为湿砂。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料仓—烘干—筛分—成品。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占总投资的6.8%。项目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巩义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巩环建表[2017]115号。
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为2020年1月。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巩义市豫昌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巩义市小关镇口头村
联系人:李广州
电话:1352556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