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项目需要办理环评?办理哪一种环评?哪些可以豁免?

2018-11-15 09:34:23

不少企业对自己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做哪一种环评存在不少的疑问。小编给各位整理了一下,希望给各位带来帮助。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于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项目,则无需履行环评手续。

其中报告书、报告表都需要找环评机构编制,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登记表就很简单了,如果符合条件,只需要建设单位在网上自助登记备案就可以了。

需要强调的是,各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执行环评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擅自降低项目环评等级,将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改成登记表进行备案的,要认定该备案无效,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07〕2号),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哪些可以豁免

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重磅举措。


免:七大行业52类小项目不需办理环保手续


根据《意见》,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列入,环境污染轻、生态影响不明显的水利、农林牧渔、公路、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类等七大行业共52类小项目实施豁免,不需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今后,中小型停车场、管网维修改造、道路补建隔声屏、暖房子工程等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量项目,及个体经营的早教中心、健身、网吧、冷饮店等小店,均不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降: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 减环节 提速度


根据《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农林牧渔、电力、机械电子、城市交通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1大行业44类登记表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当事人只需填报《大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填表内容较原环评登记表内容大幅简化,并将审批环节受理、现场核查、审查、审批4个环节简化为受理、备案2个环节,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备案后项目不需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减少了验收行政许可环节。


[举例]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且不含有实验室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批发、零售市场等都在登记备案的范围,以往15天才能走完的环评手续,现在只要3天就能办结。


备案后,在“弱审批”的同时“强监管”。审批部门将备案文件转监管部门,纳入网格管理,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减:部分项目环评内容精简 提质增效


为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意见》明确,对已开展规划环评并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且按规划环评要求落实了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等环保基础设施的规划区域内的项目,可简化以下内容:


减少产业政策和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方案比选、社会影响、生态影响等有关内容。


减少环境质量监测内容。在规划环评有效期内,规划环评中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监测数据,可直接引用作为项目环评的监测数据,产业园区环境监测数据也可用于项目环评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为建设单位节省环境监测的费用和时间。


减少环境风险联动内容。园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已明确的,企业的环境风险联动内容可简化,仅需要将规划环评中的内容进行落实,确保企业自身风险措施到位,符合园区应急联动机制即可,可缩减调查时间5个工作日,降低调查成本。


减少公众参与内容。产业园区周边居民已按规划环评要求完成动迁,园区无环境纠纷的,公众参与内容可简化。简化后,对于完成动迁区域项目,公参调查表的简化能够减少建设单位负担,缩短公参时间。项目公参调查表程序可简化,从而节省公参调查表发放、回收、回访确认及评估中心抽查的时间,简单的项目可节省时间约5个工作日。


有人可能会担心,试行“免降减”后,环保的准入门槛变低了,会不会影响环境?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免降减”绝不是简单“简政放权”了事,而是把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意味着责任更大,管理的要求更高。要不断严格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以确保建设单位和个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环境管理由“重审批、轻监管”向“重监管、轻审批”转变的重要体现,可通过放管结合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提高环保审批的含金量,增强市场内生动力;对建设单位而言,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简化环评审批程序,既节省了办事时间和精力,也降低了经济成本,加速了项目落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项目列表(试行)


序号

行业

项目类别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1

农林牧渔

农田改造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2

农产品基地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3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下的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

4

淡水养殖工程

除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以外的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

5

电力

其他能源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

6

机械电子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仅组装的


7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仅组装的


8

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除显示器件以及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之外的


9

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除印刷电路板以及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之外的


10

电子配件组装

除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之外的


11

轻工

植物油加工

单纯分装或调和的


12

肉禽类加工

年加工2 万吨以下的


13

蛋品加工

全部


14

水产品加工

年加工2 万吨以下除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以外的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

15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单纯分装的


16

其他食品制造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


17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除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之外的


18

纸制品

除有化学处理工艺之外的


19

工艺品制造

除有电镀工艺的,有喷漆工艺和机加工之外的


20

纺织化纤

纺织品制造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21

服装制造

除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年加工100 万件及以上之外的


22

鞋业制造

除使用有机溶剂之外的


23

公路

配套设施、公路维护



24

民航机场

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

除供油工程之外的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5

城市交通设施

城市道路

除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之外的


26

城市桥梁、隧道

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27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粪便处置工程

日处理50 吨以下


28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一)中的全部

29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且不含有实验室的


30

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


31

体育场、体育馆

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以下的


32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

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


33

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三)中的全部

34

批发、零售市场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


35

餐饮场所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位于环境敏感区6个基准灶头以下的

(三)中的全部  

36

娱乐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


37

洗浴场所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


38

一般社区服务项目

全部


39

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

车位2000个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三)中的全部

40

长途客运站

除新建之外的


41

洗车场

营业面积 1000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           

42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营业面积 5000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

43

陵园、公墓

除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三)中的全部)

44

核与辐射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类射线装置项目中的管电压低于100千伏的牙科X射线机、乳腺X射线机、兽医用射线机



注:环境敏感区,是指(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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