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非正常户不以为然,大家来看这个案例,主人公是不是肠子都悔青了?

2019-09-05 10:40:28


案情简介

小李投资和朋友合开一家印刷公司,成了法定代表人,后因生意惨淡两人都失去了继续经营的兴趣,便草草收场了。

公司成立之初小李便与朋友达成经营协议,小李出资占股70%,但不负责经营,只参与季度的分红,日常运营、结算、报税等相关事宜都是由朋友负责,印刷公司停业后,朋友就去了其他省份做生意,但在此之前并未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且该公司在税务机关留的电话也是朋友以前的电话号码,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无法查找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于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实地检查并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因此该公司被依法评为非正常户。

印刷公司倒闭后小李再度创业,成立一家广告公司,生意很不错,但让人想不到的是当年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小李很纳闷,每个月的税都是按时申报缴纳,发票也都是如实开具的,咋就被评为D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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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的规定,纳税人本年度被列为非正常户的或者纳税人是由非正常户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该纳税人本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将会被直接判为D级。



判定为非正常户,还有以下几点影响:

1.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4.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5.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
6.对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那么如果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了,该如何解除呢?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解除非正常户操作流程如下:

1. 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2. 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3. 税务机关按规定解除非正常状态;
4. 税务登记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
5. 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相关部门重新核发。

很多人容易混淆非正常户和走逃(失联)企业这两个概念,下面小编带大家来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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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VS走逃(失联)企业

类型

非正常户

走逃(失联)企业

定义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对象

针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

只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认定

以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

只要发生不履行税收义务的行为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即可依法判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税收

影响

针对非正常户纳税人自身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特别规定了对其下游企业(即受票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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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会造成很大影响,信用无小事,半点马虎不得,所以一定要按时纳税,规范纳税,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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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延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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