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环评验收|安评验收
1
开具发票金额不实
小妹妹发票金额帮我多开点,我回去报销,以后我会常来吃饭的!
顾客
2
开具商品名称不实
老妹,我们购买的给员工发放福利的礼品帮开成 “办公用品”发票
采购
3
开具无实际业务往来发票
小李我和你们老板这么熟帮我个忙呗,帮我们公司开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老板
4
介绍他人开具无实际业务往来发票
小丽呀,咱们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较少,你给联系下购买点增值税专用发票,好处费少不了你的!
老板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纳税环节中实际操作和执行人员,企业在从事虚开违法犯罪活动中,会计人员往往更易“躺枪”。
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一旦企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企业不仅要面临罚款还有可能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相关人员还将附带刑事责任。会计人员除了要坚持职业操守不参与虚开发票行为,记住下面几个小提醒可以有效防范收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交易前对销售方做必要的了解,了解销售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是否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等方面,评估虚开风险,警惕虚开发票。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