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企业注销流程又变了!国税总局宣布,资料不齐的也可直接注销!

2019-05-15 19:19:31


税务注销程序又又又又简化了!继续减轻大家的工作量!7月1号开始施行!



税务总局刚刚通知!7月1日起

企业注销流程再简化

代理记账,环评验收,安评验收代理记账,环评验收,安评验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9〕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税总发〔2018〕199号),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即办范围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即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三)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二、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


(一)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见附件),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1.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2.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二)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三、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并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批量零申报确认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5月9日


附件:

代理记账,环评验收,安评验收


2019注销公司的相关流程

以及注意事项

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工商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单化,新设立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是也有很多企业经营不下去,不了了之,今天给大家总结注销公司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先税务后工商


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的企业,分为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非一照一码纳税人)和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一照一码纳税人)两种纳税人。


非一照一码纳税人:一定要带上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带着公章到填写表格


一照一码纳税人:带好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带着公章填写表格。

1、有结存发票(含所有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票,携带作废发票到发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票窗口验旧发票。

2、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

3、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

4、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

(一)增值税申报表:


1、个体户: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2、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4、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四、特别提示:


未完全办理完注销流程的单位,应在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企业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一定要及时处理完毕,不然无法顺利办结注销清税流程


(1)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5)存在未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

(6)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7)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8)存在报验项目登记未核销;

(9)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


税务办理完毕后,拿到税务出具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后》到工商,去工商办理之前要登报注销公司公告(一般登报满45天后再去工商办理注销登记)

1、到工商先填写注销登记

2、再填写注销备案:公司备案登记表:

3、股东会决议;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

4、报纸公告原件

5、清算小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国地税注销证明




注销前提醒:这五大税务问题

一定要提前处理好! 


1、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平时在大家眼里无甚存在感!企业注销时,它就会让你尝尝忽视它的后果。


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


注销前,仔细检查一遍,该补的赶紧补!


2、个人所得税也是个坑


某公司注销的时候,由于公司成立较早,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万注册之后就以老板借款的名义出去了。


 财税[2003]158号规定: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这家企业需要补缴个税:100*20%=20万元。


注销前一定要好好检查一下其他应收款!!!


3、账面存货要交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商贸批发行业,2017年年底,不想经营了,准备注销。但是账面还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2万元。税务上怎么处理呢?


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要按照12万确认销项,注销时,需缴纳增值税12*17%=2.04万元。


4、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处理?


通常,10家注销企业中有9家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货物去哪儿了呢?肯定是有商品销售后漏报收入了!


比如说,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上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2万元,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补缴滞纳金等!若按视同销售处理,则A公司需按照规定缴纳:12万*17%=2.04万元。


5、库存确实坏了咋办?


做食品销售的某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公司仓库的117万元(含税)食品因管理不善,过期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


虽然账面上这117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但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


进项转出金额=117/1.17*17%=17万元


注销后提醒:别亏大了!公司注销后

这样东西竟然还能高价转让?!


注销并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可怕!相反,很多老板还不知道,公司注销后,有一样东西还是非常值钱的!


那就是商标!


有人会问了,公司都注销了,商标还能继续用吗?还能转让卖钱?


当然可以!


还记得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快播,“快播”可是曾经占据全国网民数的一半的用户量,可见当时的火爆程度。公司虽然最终宣告破产,清算注销了,但快播这个商标的价值也是不菲的,可以通过贷款或者转让获得高额的利益。很多老板把公司注销之后对于商标可能并不是很重视,认为没有什么作用了,甚至不知道可以用来转让。


其实公司被注销后,以公司名义申请下来的商标有两种处理办法:


1、商标转让


在公司注销前,名下的商标可以选择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经营者,但要记得留好电子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转移证明条件。


如果注销时还未决定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如果想对商标进行转让,可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2、商标转移


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未将商标转让,对于已经决定归属的,则企业可以通过移转将商标转移出来。


注册商标转移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


一般发生转移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作为商标权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其注册商标。


2、作为商标权人的企业破产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标权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继受。注册商标的转移,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注意啦!!!公司注销后,商标转让、转移有效期仅为一年!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大家要注意的就是时间的期限,一定要在一年内完成转让。


很多商标的价值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我们常说一个注册商标的价值远远高于一个未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法律效益,申请人享有专用权!经常我们也会看到某某商标被抢注了新闻,不要认为和自己没有关系,可能这种事情就会发生到自己身上,商标抢注的情况真的是屡屡发生,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不重视自己的权利。


所以啊!别小看了公司注销,这里面学问大得很,注销后要是能转让商标回个本,那是天大的好事,但要是注销前,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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